0$房天下问答|我从2009年5月开始在一家个体经营部做工程师上班到9月份,$https://m.fang.com/ask/ask_169608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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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9年5月开始在一家个体经营部做工程师上班到9月份,
我从2009年5月开始在一家个体经营部做工程师上班到9月份,当时老板说要把这个“个体经营部”转让给我,于是我和在此上班的一位同事接了下来,当时老板并没有过户给我们,只是口头承诺到时过户并和公帐交于我们,当时只签了一份简单的书面合同,我们就把转让金交给老板。其间经营的一个客户做的货款是要进公帐的,因为他当时还有三个月要进公帐的货款没有收完,他说先不能过户,以他的名义做下去,到时把公帐上的货款连同经营部过户给我们。后来我们的货款进公帐了,他现在还赖着不给我们,打他电话也不接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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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维克多伟大
发布于2016-08-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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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花开的时节
丨Lv 2
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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