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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金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产问题求助

    各位高手好,广州金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在广州,大连有一家分公司。现在想将分公司注销。那分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证如何处理呢。现在分公司的一些房产还处于对外出租状态,分公司注销后房产和土地的载体没有了。如何继续对外出租呢?还是今后由总部直接对外出租。麻烦各位高手帮忙解答,如果有依据的文件就更好了。如有不明我继续补充。谢谢各位大侠!问题补充:谢谢,变更权属后,如果广州金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继续出租,应如何纳房产税和营业税。是否需要总公司在大连办理税务登记?

    土地证 营业税 租房 房产税 举报

    提问者:jmh21

    发布于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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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周彩红 经纪人
    广州金汇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注销后,分公司的房产和土地使用证可以转给总公司,以变更的方式办理就行了,在分公司注销前先办理无偿受让手续,在土地部门办理,原则上当地政府不应再征收房产税和营业税。分公司注销前应做资产清算按照股东的出资进行资产清偿,分公司一般是法人股,所以工商局出具证明后就可以到房地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涉及到日后经营和管理问题,其实很容易,不必担心,租金直接可以电汇给广州公司,租赁合同也可以由广州公司直接签署。
    +1 2014-04-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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