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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定合同在先,公司注册成立在后,合同有效吗?签定合同的损失能要回来吗?

    2010年11月27日向某房地产公司交了25000元的预购房款,当时许诺2012年交房,至2016年8月,房子没有,钱也没有退回来。后来经查,此房地产公司注册成立的日期是2010年12月1日。请问我应该以什么罪起诉该房地产公司 北京市

    地产 购房 房地产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leeloveit

    发布于2016-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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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维克多伟大 丨Lv 0
    如果五证不全,可以要求退房款,支付利息,赔偿损失,承担不超过已经交付罚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 2016-08-07 举报
  • liuyue94535 丨Lv 3
    房地产开发商严重违约,提起违约(索赔之诉)或者以欺诈参照消费和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三倍赔偿请求为恰。
    +1 2016-08-07 举报
  • 极具挑战 丨Lv 0
    可以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
    +1 2016-08-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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