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企业的一名员工,因生病,2016年3月上旬公司将我劝退,并提
您好,我是企业的一名员工,因生病,2016年3月上旬公司将我劝退,并提出我可以向公司申请基金生病补助,当时我也没多想,依照公司的要求,交接好工作,便请了从3月上旬至7月上旬四个月的病假,去北方治病,当时有找我司的领导的签了病假单,我现在主要想咨询的是,公司未有发放我四个月的病假医疗工资,且我在请长病假前就已怀孕几月,当时公司劝退我时,并未有提到补偿问题,从未有说过要给我补偿,我想请教您,我现在可以怎样来维权自己,获得怎么样的一个补偿,谢谢您了。(1、我是2005届高中生,我最多可以享受多长的病假医疗期,医疗期有病假工资吗,计算标准是,2、我与公司签订了不购社保协议,且公司每月补我200元,我还可以享受医疗期及医疗工资待遇以及孕妇生育保险产检费、产假工资、公司劝退我的经济补偿金,3、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所有的社保吗,补缴滞纳金我要承担吗,4、我进入分公司上班的时间是2015年9月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最长时间为多长,5、公司留给我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人签字的,可以要求补偿吗,6、我在分公司做事上班,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7年1月份,现在分公司要搬到其他县了,我该如何维权。以上很啰嗦,但请您耐心看完并给予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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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xijiabo
发布于2016-08-06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