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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财产继承权问题
我有60多岁,老伴已去世,现再婚,通过法律写了书面婚姻协议约定,我的两幢经济房产(每年收5万元房租费)归我方儿子继承,可我儿子拿到房产后,对我特別不孝道,不要我在他处吃饭,生病也不给钱我治。为此,把我气坏了,请问律师,再婚协议的条规约定对我和儿子有作用吗?我想收回继承权,怎样办理手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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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azychen
发布于2016-08-0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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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闪躲
丨Lv 3
重新写一份把原有的否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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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炸弹的猪
丨Lv 0
重新书写一份即可,哪怕是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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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玩
丨Lv 3
当然可以收回的,你可以重新写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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