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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宁波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拆迁小区的安置房,并与房东签订了一份《房产转让协议》,并付了五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方违约金为五万元。即如果我违约则定金拿不回来了。还约定了房产过户时的所有税费由买方我来承担。由于房子是刚建好的,现在还没有办出房产证,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在没有办出房产证时我们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现在我觉得买贵了不想要了,如果《协议》无效我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拿回我的定金?如果《协议》有效必须履行,那么其中约定的税费都由买方我来承担是否合法?就算有约定我是否仍然可以要求扩户税与个税由卖方来承担? 北京市

    违约金 定金 安置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rencuizhen

    发布于2016-08-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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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yf062721 丨Lv 3
    协议还是有效的。
    +1 2016-08-01 举报
  • shanxj 丨Lv 3
    协议有效,如不执行协议要承担违约责任。
    +1 2016-08-01 举报
  • 面小团 丨Lv 4
    如果是可以作出房产证的,我想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应该按照协议履行
    +1 2016-08-01 举报
  • 街舞运动 丨Lv 0
    合同签订后,不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前都是有效,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知道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至于税费承担是可以合同约定的。若被认定无效,通过诉讼方式取回。
    +1 2016-08-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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