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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前我骑着小架电动车再去县城的路上被一个轿车蹭倒,当时我带着小孩摔倒在地,腿部受伤,胳膊骨折,小孩的手也受伤了,造事者下车看了看没有带我去医治,就走了,当时就报警了,由于他开的车是轿车样式的电机车,没有牌照,警察说没法找,然而今天被我找到了,我想请问他应该付法律责任吗?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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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6-08-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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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员相向元 丨Lv 4
    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1 2016-08-01 举报
  • 牧归唱晚 丨Lv 5
    如果对方负全责,则应支付医疗费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1 2016-08-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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