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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男方是从在15年4月份领结婚证到现在,他没有上班,没有经济来源,我还要每天给着他生活费、买着衣服、日用品,给他和她妈交着话费等等。刚认识不久还借走1万5千,一直没还,当时结婚后我姐买了电脑给我们,我以我的贷款形式给他买了手机。现在他们跟我要订婚时的彩礼和三金,我付出的所有精神和经济支出他们却全部否认,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贷款 日杂用品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fun没了show

    发布于2016-07-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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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swatert 丨Lv 3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精神赔偿的问题。
    +1 2016-07-29 举报
  • 宋氏宗亲 丨Lv 1
    协商或依法解决。
    +1 2016-07-29 举报
  • 魔法天使团 丨Lv 2
    你好,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1 2016-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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