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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2年前买的房子,现有以下两个问题1、13年买的房子,有的人拿的合约是12年底拿房,我的是14年5月30日拿房,合约上面写的逾期在90天内按照房价万分之一付违约金,超过90天的按照每天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我认为我当时应该拿的是12年底交房的合同,但实际不是2、房子是在8月28日才下来,房屋买卖合同上面留了一个我的手机号码,此号码后来停机了,他们说联系不上我,所以以此拒绝我提出的万分之二付违约金或退房,我认为不合理,在我留存给他们的信息表中写有我老个手机号码,而另一个号码是没有停机的请问我是否能够和他们商谈或诉讼他们,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违约金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DreamFly

    发布于2016-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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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itanaIrelande 丨Lv 5
    诉讼或者商谈都可以,只要证明没有按时交房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
    +1 2016-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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