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纠纷--山林所有权原始凭证vs村民签名(来自长乐居然小区)
我的父亲母亲在我自家的山上砍下毛竹出售,出售所得2500,今有同村村民欲不劳而获,认为所伐毛竹为她家所有,伙同同村村民,集得所谓村中老人证明(签字画押),证明该山林为她家所有,并让村委会出示所谓最后通牒,我父亲手中有原始山林凭证,坚决不予理睬,今该村村民居然上诉长乐法院,不知何因,法院予以立案,并告知不日开庭。本人长期在外,老父老母年迈,是可忍孰不可忍,愿聘请律师,敢问该事该如何解决最佳,村民签名是否有效?(本人简单推理,如法院置原始山林凭证不顾,仅凭村民签名,认定归她所有,那还需证件有和用,同理,是否如村民签名我家房子归她家所有,那她就可拥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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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rgabi
发布于2016-07-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