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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纠纷(来自运城市中心小区)

    1988年阳江市江城区某城中村位置处于市中心本村人李某将本村属于他的集体土地以写合同方式卖给了其他镇农村户口的冯某,1990年冯某在集体土地上建了3层楼房,2013年冯某将房屋卖给了其他镇的郑某,2014年郑某将房屋卖给了其他镇的利某。如今郑某母亲反对儿子卖房屋,要求儿子要回房屋,当时郑某买房时是由母亲全额付款。1、请问郑某有权以集体土地禁止向外销售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要回房屋吗?2、郑某起诉后房屋一般会判给谁?3、如果房屋判回给郑某,郑某有办法防止李某或冯某以同样理由反悔吗? 北京市

    楼房 集体土地 购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广州木棉

    发布于2016-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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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hinadgj 丨Lv 0
    一派无稽之谈。1、当今社会商品经济,房屋产权转让,尽管形式上是写买卖房屋,实际上是房屋所有权转让,这样的案例每天都发生在你我他身边,有何不可?2、你郑某与利某双方自愿成交,如今想悔约就托出个母亲反对,如果你的理由成立,还要合同法做什么???3、更是废话,你郑某能够胜诉,别人就不会以样学样把你的收回啊?别以为世界全是你的!
    +1 2016-07-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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