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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借别人三十万元,借款期限五年,如果五年以后没有还清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借别人三十万元,借款期限五年,如果五年以后没有还清,就得把房子卖掉还债,请问借条该怎么写?我不想把房子做抵押,就算五年后还不清,房屋的买卖权由我自己行驶,并且对方要求在借条上由村里的大队干部敲公章(这个行为是不是抵押公证的意思?)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房屋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志在千里1

    发布于2016-07-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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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suihurong 丨Lv 0
    你好,建议当面咨询
    +11 2016-07-25 举报
  • MC玉蝴蝶 丨Lv 0
    如果房产作为抵押,则对于债权人而言就是具有抵押权,只是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的区别。要么就别写,写了就设立了抵押。律师不是神仙,不可能让设了抵押权的房产,而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1 2016-07-25 举报
  • 理想战争 丨Lv 4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代写
    +1 2016-07-25 举报
  • gaobai813 丨Lv 0
    可找律师帮忙代书。
    +1 2016-07-25 举报
  • 口臭大军 丨Lv 2
    你好,请问你的房子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
    +1 2016-07-25 举报
  • 彭喜双 丨Lv 1
    这个应该不行的
    +1 2016-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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