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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城镇规划建房,相邻权问题请教!谢谢!

    因城镇规划,邻居和我不共墙但墙挨墙自建房,墙之间只有5公分收缩缝,双方各种手续齐全,他家高我家一层,我家先完工,在不清楚对方图纸允不允许开窗的前提下,他在我家楼顶侧开了窗户可以轻松地直接进入我家楼顶包括水塔等任一区域,对我家防盗、饮水安全、财产安全等可能会造成影响,且在我家楼顶没有任何隐私可言,还有以后如果我想加高一层,就会对他家采光、通风等权利造成影响,这样会对我办各种手续造成不便。经百度了解,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4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他在修建时我就提说过,经过沟通无法改变现状,我如果在自家女儿墙上砌砖就可封他窗户,抛开情理不说,我封他窗户维护自己权益,合法吗!

    空调 阳台 自建房 门窗 举报

    提问者:夜玫瑰cathy

    发布于20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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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yrm 丨Lv 0
    解,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4 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他在修建时
    +14 2011-01-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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