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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于2000年左右将房子公证给二个女儿,但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

    父母于2000年左右将房子公证给二个女儿,但并没有去办理过户手续。现在父亲去世,母亲想把房子留给儿子,请问(1)原公证书是否仍然有效?改变受益人是否需要将原公证撤销?撤销原公证要办什么手续?(2)未撤销原公证前房子能否过户给儿子?(3)办理产权过户的部门是否知道此房有公证书的情况? 北京市

    房子 产权 过户 举报

    提问者:bzlts

    发布于2016-07-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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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brillantchance 丨Lv 4
    原公证是有效的。未撤销不能过户。
    +1 2016-07-23 举报
  • 罗马不是天堂 丨Lv 0
    您好,一般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要最大限度争取到自己的权益的话,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1 2016-07-23 举报
  • flowery2012 丨Lv 4
    一般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除非受赠人同意。建议可当面咨询下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
    +1 2016-07-23 举报
  • 牧归唱晚 丨Lv 5
    你母亲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
    +1 2016-07-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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