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套房欠钱30万,找贷款公司用第一套房和车(都是按揭)贷了35万,其
买二套房欠钱30万,找贷款公司用第一套房和车(都是按揭)贷了35万,其中扣除一些费用到账只有25万不到,签订合同是22天为一周期,若是到期未还款按房贷款的20%还利息,违约要还60万;临近规定时间时问我们可还上,还提供一个方案,将按揭房变为全款房,说到时可以推迟一些时日还款且利率低,现在又说差他们这个钱那个费违约金什么的,现要求我们将房过户抵押给他们,初步算是71万起,等有钱了再将房子赎回来。借款时间是6月25号,22天为一周期。合同都签了,请问这样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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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ebejuju
发布于2016-07-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