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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儿媳看好了一套二手房133.86平方米,147.5万,儿子没有工作,儿媳有工作收人也不高,和我们老人商量把我们唯一的一套住房卖了交房款,将来一起生活。8月25日我们这套房子卖了74万扣除土地出让金和中介费,还剩72万,当时存入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又凑了28万共100万,儿子和儿媳出了2.5万,儿媳公积金贷款45万买下了这套房子,当时办理房产证时就写儿子和儿媳的名字,房贷于2014年10月底批下来,办理了房屋交接。同年11月8日入住,半个月后儿媳提出离婚,儿子不同意,儿子有过外遇出轨,儿媳就逼儿子背着我们去公证处把房子公证在儿媳名下。我们始终不知道这件事,直到2015年5月6日,儿子在巨大的压力下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们,儿媳5.1后就回娘家居住了,我们当天就去儿媳娘家与他们发生了争执。2016年6月儿媳把儿子告上法庭,于8月30日开庭,请问儿子儿媳他们背着我们把房子公证在儿媳的名下有效吗。我们如何维权啊 北京市

    房屋 二手房 中介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vividuoduo

    发布于2016-07-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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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异想天开的疯子 丨Lv 4
    你们给房子出的款项,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赠与。虽然房子已经公证到儿媳名下,但在离婚时你们依然可以主张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你们的利益。
    +1 2016-07-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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