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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部门拆迁老房子,妈妈得到一套,子女如何分割遗产?

    政府拆迁补偿,两间平房20米拆迁安置老四女儿,老二儿子,和老妈各一套房子。老大和老三因为有单位分房住,所以不给拆迁安置,他俩也认可。现在老妈年事已高,这套房就成了遗产问题,老三当初掏了3.75万元替妈买的房,请问应该如何分割遗产合理?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房产继承 房子 平房 举报

    提问者:刘子明

    发布于2016-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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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人都光 丨Lv 0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
    +1 2016-07-20 举报
  • chushaojian 丨Lv 4
    您好,按法定继承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1 2016-07-20 举报
  • 情心相约 丨Lv 0
    可以按照赠与或借贷关系返还,没有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
    +1 2016-07-20 举报
  • 用户名不为空2010 丨Lv 3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的
    +1 2016-07-20 举报
  • jiangnanqianqiu 丨Lv 0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1 2016-07-20 举报
  • solm 丨Lv 4
    您好 若有证据整整出资部门 可主张出资部份遗遗产扣除 再进行分割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无遗嘱法定继承
    +1 2016-07-20 举报
  • mianzi2 丨Lv 4
    您好,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多分。另外老三也可以在有证明的情况下,主张他出资的那一份额。
    +1 2016-07-20 举报
  • nxuliyuan 丨Lv 0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07-20 举报
  • aogege 丨Lv 4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
    +1 2016-07-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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