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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问题(有公证遗嘱)

    客观事实1:我姥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想争夺房产,其中二女儿(也就是我妈)一直住在我姥姥这里。而他们并不孝顺,不出钱不出力。三女儿去美国二十多年了。事实2:我姥姥在前些年的时候已经在朝阳区公证处立了遗嘱,遗嘱内容是房产在她去世后归我。昨日晚间我姥姥刚刚去世,我已经去当初立遗嘱的那家公证处办理了声明:接受之前公证遗嘱的遗赠。事实3:房本名字目前是我姥姥唯一的,当初买的单位房,是全产权买下的。拥有完整产权。户口本上的户主也是我姥姥。我姥爷的死亡是在92年,而当时买房时候是90年代末。房产本上标注的是99年。也就是说,我姥姥对于这套房子具有完全处置权。问题:我现在已经在朝阳法院起诉。案由是遗产纠纷。现在的问题是,三女儿(也就是我小姨)在美国联系不上,虽然我有她电话,但是人家明确表示不会回国,而且她的住址我也不清楚,这就导致起诉书被告资料,她的地址没法写。另外法官说最好能让我小姨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我想问的是,我小姨明确表示不回国,她不回来能开庭审判吗?如果能拿到她的书面表示放弃继承的东西,是不是就可以了?比如让她写一份放弃继承的东西然后在扫描传过来? 北京市

    购房 户口 房产纠纷 户主 举报

    提问者:笑梦伊涟

    发布于2016-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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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q259d 丨Lv 4
    你好,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如果你姥姥的遗嘱有效而且房产又是她的全部财产的话,应当按照遗嘱办理,你小姨也就没有继承权,所以也就谈不上放弃
    +1 2016-07-18 举报
  • dzxabc 丨Lv 0
    应该由她出具声明,在美国进行公证认证后邮寄回国,或委托国内的律师进行诉讼。
    +1 2016-07-18 举报
  • suyunxiangben 丨Lv 3
    她不回国也能开庭,如有书面放弃的材料,案件会快一些
    +1 2016-07-18 举报
  • 海天驿 丨Lv 4
    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 2016-07-18 举报
  • evaxl 丨Lv 0
    您好!(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1 2016-07-18 举报
  • ww1476946145 丨Lv 4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 2016-07-18 举报
  • MwddLJXURRppbFlIy 丨Lv 2
    详细委托律师为其代理
    +1 2016-07-18 举报
  • 雅舒舒 丨Lv 4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16-07-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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