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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于6月1日被书面通知劳动合同终止(2年合同),我们给付补偿2个月工

    员工于6月1日被书面通知劳动合同终止(2年合同),我们给付补偿2个月工资+30天通知金。然后员工在用人部门领导授意下依然在公司上班。我们已停发工资。但员工以事实劳动关系为由要求我们继续支付工资。怎么办?意思就是,HR部门已经口头,当面递交,邮件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并在结算单据中写明了补偿金+30天通知金以及应休未休年假补偿。员工从6月1日到现在一直以交接为由继续在财务室上班,并得到用人部门领导默许。以这为借口要求我们支付6月1日-7月12日的工资。1、该员工要求合理吗?2、该员工6月1日以后的工作符合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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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orma2002

    发布于2016-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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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zdz8904 丨Lv 1
    需要按照对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劳动合同终止,可以解除合同。<
    +1 2016-07-15 举报
  • weofdea 丨Lv 2
    需要按照对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双方应该尽量协商解决。<
    +1 2016-07-15 举报
  • dantx306 丨Lv 4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1 2016-07-15 举报
  • 理想战争 丨Lv 4
    来电详述<
    +1 2016-07-15 举报
  • 邓匡子 丨Lv 1
    您好,双方应该尽量协商解决<
    +1 2016-07-15 举报
  • 不是张果老 丨Lv 4
    您好!劳动合同终止,可以解除合同。<
    +1 2016-07-15 举报
  • zr1005 丨Lv 4
    需要按照对方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双方应该尽量协商解决<
    +1 2016-07-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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