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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孩子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把脚踩骨折了,其小朋友家长是否应该赔偿?

    我孩子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把脚踩骨折了,其小朋友家长是否应该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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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另一个天堂2010

    发布于2016-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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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西瓜皮和囊 丨Lv 1
    您好,应当赔偿,如有需要,本所律师可代为处理。<
    +1 2016-07-09 举报
  • 大杜杜大 丨Lv 1
    对方孩子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 2016-07-09 举报
  • 知道达人 丨Lv 4
    您好,幼儿园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义务,对方小朋友的监护人也要承担合理的经济赔偿。<
    +1 2016-07-09 举报
  • 豹子头林冲2010 丨Lv 0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1 2016-07-09 举报
  • 张张5 丨Lv 3
    你好,要的<
    +1 2016-07-09 举报
  • 寒流飘过海 丨Lv 0
    幼儿园和小朋友家长都要承担责任。<
    +1 2016-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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