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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对方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2015年2月结婚,2016年3月因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现在一审结束,驳回我的离婚请求。我认为我跟他之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他在法庭上说我们有共同财产和共同负债。他要清算我的工作、奖金、房屋租金(房子是我父母全额付款给我添置的婚前财产)、礼金。结婚前他跟我说他哥哥、姐姐、母亲各给他10万用于结婚。这次在法庭上他却说是举债结婚的,筹办婚礼的钱全部是借债的。现在我怎么办?这个债务需要跟他共同偿还吗?礼金只是他哥哥姐姐在婚礼的时候各给了1万元,他母亲给了5000元,登记后跟他母亲见面,他母亲给了10001元的见面礼。这些总计也就是35001元。需要还给他吗?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屋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路程员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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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enfenger 丨Lv 0
    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走法律途径。<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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