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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是否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北京市

    提问者:hyrm

    发布于2016-07-03 北京市

共18个回答
  • lbtn 丨Lv 4
    不一定!需要原告就被告,按照被告住所地或居所地起诉。有可能与领结婚证民政局不在同一法院管辖!<
    +11 2016-07-03 举报
  • 就zheyangba 丨Lv 3
    您好,离婚诉讼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
    +11 2016-07-03 举报
  • 神话@昭昭 丨Lv 0
    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 2016-07-03 举报
  • 水晶小生之最终幻 丨Lv 2
    需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
    +1 2016-07-03 举报
  • silver892008 丨Lv 4
    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1 2016-07-03 举报
  • 给你好看不坑爹 丨Lv 4
    除非你的户口在这里,否则不可以。只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诉讼。<
    +1 2016-07-03 举报
  • liuyue0103 丨Lv 0
    您好,与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一致即可。<
    +1 2016-07-03 举报
  • 美派斯 丨Lv 0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 2016-07-03 举报
  • D调de金滨 丨Lv 2
    诉讼案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具体管辖法院,婚姻登记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需要考虑是否与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吻合。<
    +1 2016-07-03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你好,需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1 2016-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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