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物业合同纠纷案

    1、据庭审现场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合同为伪造服务合同。2、物业管理公司所提供营业执照均为2016年4月15日由工商核准,不曾提供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上岗证书。3、据业主应诉答辩:(1)物业服务期间未曾对整个小区所属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正常的维护、修缮。(2)物业公司长期侵占小区业主利用(如广告和游泳池收入等)。(3)物业管理人员带头破坏小区生活环境,直接影响业主身心健康(中庭墙面开洞、开窗、开门向内庭排烟)。(4)小区资金去向不明(至该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以来,未曾一次向业主公示小区收支数据)。(5)大修基金去向不明(据查该物业多次挪用大修基金,实际备案仅为一次)。庭审15日后小区被告业主收到法庭民事裁定书,此次诉讼的一切费用由原告物业公司缴纳(该物业管理公司2016年6月17日提出撤诉)。 北京市

    房屋备案 物业 修缮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caoyingxinz

    发布于2016-06-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zxiong9012 丨Lv 0
    本律师是重庆唯一做物业案件的律师,<
    +1 2016-06-30 举报
  • 九九公主 丨Lv 4
    作为业主可以提起诉讼,主张他们侵犯业主共有权益(广告费、游泳池的收入),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物业公司在没有经过过半业主签字同意而擅自使用大修基金,已经构成诈骗。<
    +1 2016-06-30 举报
  • 装修顾问
    广告
    公益验房,每日5个免费名额

  • 鬼脚八2010 丨Lv 4
    这个可向物管索赔的。<
    +1 2016-06-30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