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一房二卖
去年11月与卖方(个人)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购买奥体附近的一处二手房(当时新房尚未交付,当然未办产权证),已经交了定金。今年1月初开发商交付,在《南京网上房地产》上已经可以查到该楼盘部分房屋二手房交易记录,说明产权证应该是可以办理了。虽然卖方把《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押在我这里,正常的话卖方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可我还是有些担心:1、卖方如果一房二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通过挂失《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取得房产证后,再和别人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我的《中介合同》时间在前,那卖方和别人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如何阻止卖方的这一行为?我想拿到房子。2、卖方如果悔约,我除了可以拿回双倍定金外,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房价上涨带来的损失吗?上涨金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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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11zhaojun
发布于201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