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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卖方不配合导致无法办理贷款

    律师您好,我于3月29在天津武清定了一套房,付了22万定金,合同约定5月5号之前双方去房管局打协议,我们双方于4月28打完协议,银行通知我有一笔信用贷款要还,所以延迟了交首付,大概晚了一个多月。我打电话和卖方说明,他们也认可了,现在银行来电话说卖方的离婚协议上标明的房屋不明确,没有说明是几门,所以银行不能继续办理贷款,要求卖方配合去做一下公证,现在卖方说什么也不卖了,请问我能起诉对方继续履行约定,配合银行去做贷款吗?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定金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yjhy2008

    发布于2016-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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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58LULU 丨Lv 3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6-06-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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