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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被告方,我约甲乙丙来家里吃饭,甲乙到了我家,丙是与别人喝完酒之后来的我家,我们又共同喝的酒,这中间我们没有劝丙喝酒,而且丙也没有我们喝的多,吃过饭后,乙和丙一起下楼走的,丙就在楼道里摔倒了,我们就一同把他扶到了我家楼上,这中间我们问过丙是否去医院,和身体状况,他都说没事,就这样在我家睡下了,甲乙也回家了,就剩下我和丙,第二天早上发现人不行了,她家把我起诉了,要求赔偿,共计60万,我应该有多大的责任,甲乙有责任吗?还有没来我家之前他与别人喝酒,那个人有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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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ghtment

    发布于2016-06-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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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cl670 丨Lv 0
    你好,具体视情况而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1 2016-06-22 举报
  • atomweb 丨Lv 3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1 2016-06-22 举报
  • 最佳首页 丨Lv 3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你肯定不需要承担全责
    +1 2016-06-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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