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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不公平

    你好律师,由于物管支持隔壁邻居更改大门外开,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大门内开,业主装修房屋时物管开装修许可证进场,完工后物管验收合格方可通水。电。气。才可居住,物管不管我们进出大门困难,危害我及家人生命权,由此我们一直要求大门恢复原样。5年来,我们诉讼到法院才恢复大门,现在物管看大门已经恢复,所以诉讼想我们交5年物管费和迟纳金。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期限为2年内,这5年过了诉讼期效,5年物管费该交迟纳金吗?法院法官还说邻居改大门物管没有责任。请问律师,有这样的法文吗? 北京市

    物业费 验房 物业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无言无语2010

    发布于2016-06-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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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老尼姑2011 丨Lv 3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1 2016-06-21 举报
  • 奥利翁 丨Lv 0
    大门与物管费及其迟滞金之间是两个法律关系,物管有权主张物管费及其迟滞金。2年内的不存在过诉讼时效问题。至于2年前的是否过诉讼时效,要看合同中交纳期限如何约定和是否曾经向你们主张交纳来确定。
    +10 2016-06-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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