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和老公2015年8月18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是:

    我和老公2015年8月18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是:有一男孩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承担抚养费。有一住房归男方所有(此房是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有十年按揭贷款,一直由男方父母还贷,现在还有5年没还完。房屋产权证写的我们俩人的名字,共同共有)。男方于2017年8月17日前付给女方五万元钱(至今没有支付)。 2016年4月15日男方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执行逮捕,现羁押在看守所。孩子一直由我本人抚养,我没有工作,没有较好的经济来源,没有住房,我想向男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由于男方没有存款,我想要求将房屋变更到我名下,充当抚养费。 请问是否可以?应该怎么做?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还款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shou21

    发布于2016-06-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孟竹 丨Lv 3
    一般不可以,但是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1 2016-06-19 举报
  • HANRONG239 丨Lv 0
    双方协商一致就行
    +1 2016-06-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