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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已经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已经公证给对方,当时约定产权由我(卖方)办理,然后尾款等对方贷款下来给我。由于对方想自行办理一手产权并且贷款走对方账户,所以又补充签订了一份协议。在产权取单日前三个工作日要先将尾款付给我。如果这份协议违约我是否可以撤销委托?可视对方为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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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ugforever

    发布于2016-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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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永康集团 丨Lv 4
    你好,要协议有约定才可以。
    +1 2016-06-08 举报
  • guanxp2008 丨Lv 0
    公证以外有变更的部分要按协议约定履行,否则就违约
    +1 2016-06-08 举报
  • zhiqinge 丨Lv 0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
    +1 2016-06-08 举报
  • 兔子电脑 丨Lv 0
    根据你们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处理
    +1 2016-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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