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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伤,是谁的

    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伤,是谁的责任?行人最大限度能得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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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ishu2

    发布于2016-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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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xingzhanbin 丨Lv 3
    《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赔偿由保险公司以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1.21万元的标准进行赔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2016-06-05 举报
  • 青青纸鸢 丨Lv 0
    你好,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确定,赔偿责任;赔偿方面主要是直接损失及医疗费用
    +1 2016-06-05 举报
  • 心中的蔷薇 丨Lv 3
    建议及时报警,赔偿根据受伤情况而定。
    +1 2016-06-05 举报
  • hunzi96 丨Lv 4
    可等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根据划分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1 2016-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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