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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和前夫分居,他一直不愿办离婚手续,201

    2011年和前夫分居,他一直不愿办离婚手续,2014年10月他以公司名义借款30万,用于公司运营,2015年5月我们终于离婚,离婚协议说明公司的任何盈利和债务与我无关,后他公司破产,他本人死亡。债主起诉我,因为是婚内债务,我有义务归还吗? 北京市

    提问者:我爱刷牙0730

    发布于2016-06-0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提交成功333 丨Lv 4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1 2016-06-05 举报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没有义务归还,因为是公司的债务。
    +1 2016-06-05 举报
  • 浣花者 丨Lv 3
    你好,公司名义贷款,你不用还
    +1 2016-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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