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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买房应该咋办

    本人和女朋友准备结婚要贷款买房,由于我有信用污点银行不给贷款,所以只能婚前用我女朋友的名字贷款买房,但是首付我出,女朋友签订购房协议后我划的我的银行卡付了首付,现在银行已经放款,我们已经办理了入住,但是房证要1.5年后才下来,我们刚刚办理了登记结婚,想我下我应该咋办,能保证这个房子有我一部分。或者说如果日后离婚了,我的首付的钱能还给我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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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萌芽文学

    发布于2016-06-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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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guchi1963 丨Lv 5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16-06-02 举报
  • a6091795 丨Lv 4
    双方可以协议约定为共同财产。
    +1 2016-06-02 举报
  • xukanku 丨Lv 0
    可以签订一份财产协议
    +1 2016-06-02 举报
  • 华美星辰 丨Lv 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16-06-02 举报
  • 阳光融露 丨Lv 4
    你们可以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或者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确定。
    +1 2016-06-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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