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该怎么办
我4月25日去看的房,4月28日和房主签了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2009年5月10日前,乙方支付房款首付11万,双方送件,过户,乙方办理商业贷款25万。又写了一个补充协议说,5月10日前,乙方商业贷款预审不通过,双方不作违约处理,甲方退还定金5000元。 由于我是第一次买房,也不知道什么流程,也是请朋友的朋友是中介的,给了他1000块,来帮忙办这个事,双方到场后,卖家觉得不放心,也交了500块中介费,他们交的钱是有收据的。 由于我以为二手房也需要双方签字后盖章才生效,就把除存款凭证以外的东西交给了银行做预审。 结果到了5月7日,银行才告诉我,他们所谓的预审,是不出书面通知的,他们也不知道中介哪来的一个书面通知。而且他们的预审只是业务人员根据材料看是否可以做,他们告诉我只是说可以做,但是银行下不下款他们也要我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看银行审批。于是跟卖家商量,因为9号10号是休息天两天,和他商量可以不可以拖延两天,经过激烈商议,卖家同意拖延两天,但是又写了补充协议,内容为:5月13日前,乙方商业贷款预审不通过,双方不作违约处理,但是甲方的500元中介费由我承担。我也想算了,500就500吧,我还是希望这个事情成的,而且银行的人也跟我说,应该是没问题的。 到了今天,银行电话我,说基本是通过了,让我放心给钱过户吧,可是卖家说,他们要看到银行的书面通知书才放心。 银行说,他们不出什么书面通知,顶多要到星期五,可以给他们一个他们银行的审查审批意见书复印件,卖家又说他们要等到星期五,到时候再看我们怎么过户怎么签。这个是刚刚9点多电话我的内容。现在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感觉一直都是被卖家牵着走。眼看明天就到了补充约定的13号期限,卖家一句口头的东西,我是否需要留下什么凭据?以及卖家还很矛盾的说,意思不见通知说,不办过户,又说如果银行下不了款,要我在等同与办理过户,银行放款的时间内给他20万尾款。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下面该做什么?他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理的?因为我对这个流程实在不了解,中介说是朋友帮忙,收的是手续费,他们不管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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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norma2002
发布于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