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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按份共有房产分割

    我拆迁后以和女儿名义买了套二手房,当时是女儿支付全额房款(但以我名义减免了拆迁购房税款约8千多元),房产证按我和女儿按份共有各一半产权登记。之后考虑房款是女儿全额支付,我经银行汇给女儿40万(未注明用于支付房款),且将自己银行卡交女儿保管并告知了密码。 后来因琐事发生矛盾,我女儿用我银行卡在柜员机上陆续取走34万,且不承认我支付过房款。我若要求按份额分割房产,胜算多少? 我女儿若反诉要求我支付房款,法院会支持吗? 北京市

    购房 产权登记 购房税费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轻舞曼歌

    发布于2016-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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