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业主生活 > 其他
  • 我通过什么途径取得儿子的监护权

    我与前妻于去年协议离婚了,协议将十岁的女儿判给她,四岁的儿子判给我抚养,当时前妻提出两个孩子分不开,以及离开儿子她精神没有寄托,于是我同意将儿子由她抚养。但是,从协议生效后她就不让我看孩子,也不让我同孩子能电话,连我给孩子买的东西都不要。长期看不到孩子,我长期受精神折磨,昨天我去原住处看到儿子时,他竟然哭了,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别的原因,我的心时非常难受,希望要回儿子,又不愿诉诸法律,请问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取得儿子的监护权。

    提问者:孔雀河畔

    发布于2010-12-28

共1个回答
  • 肯师傅在线 丨Lv 0
    您好:摆在您面前只有三种选择:一是和您的前妻协商解决此事;二是只能通过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三是放弃.站在孩子的角度,真诚恳切的和您的前妻谈谈,我想身为人母,谁都想让自己的子女在健康的状态下成长,虽然您二位已经因某种原因分开,但孩子您毕竟仍是孩子的亲爸爸,夫妻缘断了,但亲子情不会因为您二位的分开而消失,您二位也别弄太僵,好好谈谈吧,也别因为您二人的矛盾,伤了孩子,真的不行,您又想看孩子,劝您一句,还是诉讼为妙,也许您妻子会同意您探望孩子,而让您撤诉,也说不定呢.衷心希望,您的问题,可以得到圆满解决,为了您的孩子着想,沟通是有必要的!!
    +1 2010-12-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