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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没有补交完定金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无效?用一句话描述您的问题

    您好! 自己签署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要在5日内将剩余定金(6W)交付完毕。但自己忘记了要履行这个义务,卖家也没有催促这部分定金。双方只是在继续办理银行贷款和赎楼事宜,请问我是不是违约了? 我们的后续手续还有效吗? 是不是这份合同已经无效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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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心缘网缘

    发布于2016-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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