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拆迁
  • 本人在公园内租了一块600平方的土地,这个公园属

    本人在公园内租了一块600平方的土地,这个公园属于园林局管制,被私人承包,现在已经属于商用公园,我租用地方原来是溜冰场,土地上原有600平方混泥土地平被我买下转下我名,每年只用缴纳土地租金就可以了。转让都有合同!现在地平上被我建设了600平方钢架结构厂房室内。现在这里要拆迁了!钢架厂房怎么赔偿?混泥土地平怎么赔偿?经营损失怎么赔偿?公园有总营业执照,我租用的地方没有营业执照,如果拆迁,我的经营损失能得到赔偿吗?现在需要办理一个营业执照备着吗?办成公司还是个体营业执照呢?谁帮帮我 北京市

    厂房 房产纠纷 房租 土地 举报

    提问者:7zoosun

    发布于2016-05-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