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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偿款没到位,果园被强行铲平。由于协议是个人与本村

    补偿款没到位,果园被强行铲平。由于协议是个人与本村书记签订的,本村书记却要从协议中明文写出的补偿款数额中扣除一部分理由是果树不是我个人栽的。我从别人手里接过来已经16年了,其中有一行是自己栽的,为了提高产量,我于接手果园两年内把原来80%的果树重新嫁接、其余的重栽。承包合同在村委那里我没有签字。2011年政府征地也占用了一部分果树,当时按照协议260元/棵补偿的,两次占地都是同一个书记在任,为什么此次签订了协议又要从中扣钱?合同到2014年年底,2014年3月下旬清点果树数目,2015年定协议,这里是否已经过了合同期?这里说到的果树不是我栽,那么补偿款归谁呢?这次协议中第五条(单方违约承担总额的违约金)和第六条(此前有关该土地的一切口头书面合同协议同时废止)。我想请问一下本次究竟是按照协议还是承包合同补偿呢? 北京市

    违约金 土地征收 土地 举报

    提问者:静约

    发布于2016-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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