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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13年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利息银行

    我在2013年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利息银行贷款的4倍,并约定违约金日千分之5,法院说违约金和利息加起来按照同期贷款的4倍,当时约定的违约金就不存在了,对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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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圆圆小姐2010

    发布于2016-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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