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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妻子多次反悔。第一次说要孩子,给她五十万

    协议离婚,妻子多次反悔。第一次说要孩子,给她五十万。后来又不要。说给她三十万。没车没房。我是过错方。并且是我主动提出离婚。共同财产就30万。说好给一部分然后离婚。又反悔,必须让我给清钱,离婚。我退步,给了三十万。现在又给我要孩子。让我再给她钱。我想咨询,共同财产都是我自己挣得都给了她了,我没钱了。他却要求再给钱,应该怎么办?如果要起诉,已经给过的三十万,会如何分配?是已经给她了所以就都属于她了,我还要再赔偿?还是依然拿出来当做共同财产分?孩子一岁八个月,妻子不上班。孩子会判给谁?如果孩子判给妻子,我只需要承担到十八岁的抚养费,还是除去这已经给了的三十万,还要另外赔偿?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满血复活

    发布于2016-05-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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