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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①:2012年水岸东方开发商交房给我.代收了我的契税费,(来自东方解放路商品房小区)

    问题①:2012年水岸东方开发商交房给我.代收了我的契税费,到2015年5月才上缴给房产局.这样我要出售房子,契税时间不满两年,产生5.6%的营业税(房屋总价约50万)。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为题②:2012年交房,到目前产证还没办下来,属于开发商违约,可以按合同索赔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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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蚂蚁奇迹

    发布于2016-05-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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