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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继承的房产,婚后我媳妇不知道的情况下书面写给了弟弟,没过户,我可以不给他吗?(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2000年大学还没毕业时农村的爷爷去世(奶奶在多年以前已去世)父亲继承了爷爷的宅基地使用权。父亲直接将两处宅基地(父亲本人有一处)分别改成我们兄弟两的名字。弟弟2000年结婚,2004年我结的婚。弟弟一直认为我大学毕业不回农村了,留在城里,就和父母(父母一直住我名字的房子)闹,要把房产全给他,隔三差五打架,一打架就把我叫回家,为了父母可以安静的过日子,我于2006年书面写了将我名下的宅基地给弟弟并按了手印,还有村里的证明人。(这事没有告诉我媳妇她不知道)。没想到我做到这样,弟弟也没对父母好到哪去。还吵了。现在就是父母担心以后他们没有栖身之地了。要都过户给弟弟以后父母怎办?(我和媳妇在岳父岳母家住)。宅基地使用权证在我手里,现在还没过户呢!好像是没经当事人签字没法过户!我婚后写的东西,我妻子没签名有效吗?我现在该咋办?

    房产继承 宅基地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wzyl7g

    发布于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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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inzd 丨Lv 3
    根据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权政策,您虽然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给您的弟弟,但按照国家的规定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对于您未经妻子的同意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您的行为效力问题现在还不是很确定。因为现在《土地管理法》和《婚姻法》的规定用冲突。您婚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不同的认定。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现在将房子给您弟弟,他得到房子后会更加对老人不好,所以不要将房产给他。
    +1 2010-1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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