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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继承

    律师您好,我父母20年前在北京的单位分了一套房,应该是集资房,当时内部员工每个人都有少量出钱。一直到现在这房都是没有房产证,只有永久居住权。目前出租中。8年前我母亲去世,父亲回老家西安后再娶并生有一子。且在西安又买了两块地盖了两栋房子。但却因心脏病在上个月突然离世。北京房子的房租之前一直是我爸在收,但现在他们都不在了,我是唯一的女儿,请问这房子算是我父母的婚前财产吗?我父亲再婚后的家庭是否有权利居住与继续收取房租吗?我的想法是西安的房产我不参与,北京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这个房子有着太多我和父母的回忆。如今他们都不在了,我不愿让给其他人。但我父亲再娶之妻一心想要继续收取每月房租为已用。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避免这个情况发生呢?谢谢您! 北京市

    居住权 租房 房屋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tanxw349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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