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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陵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我2003在**九队散户买了套老宅,无任何证件,土地属集体性质,当时购买合同经过村部盖章签字公证,2004年我把老宅翻新改造(经过村部认可不扩大原有建筑面积),砌了围墙,院子做了水泥地并铺贴了大理石,挖了鱼池建了木凉亭,现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院子围墙,院子大理石地面都没有补偿,是真的吗?我养了几十盆盆景,盆景有无搬迁费? 北京市

    棚户区改造 拆迁办 棚户区 土地征收 举报

    提问者:不流泪的豆浆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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