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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刁难,协议在手,如何维权?

    由于我购买的房屋不满两年要交营业税,而营改增的消息出来后中介误导说是按照差额征收的,这样税费就要少很多,所以就决定买这套房子了,在付了5万元定金后看到是按照5%全额征收,出现较高税费,于是我与卖家的丈夫在2016年3月31日签订了“关于全额增值税的补贴协议”,约定2016年4月1日付总价的30%(含定金),5月10日前签正式合同,并审税,审限购和贷款,审税中出现全额征收增值税的情况,卖家补偿给我3万元,差额征收就不用付,现在全额征收,卖家有3处为难我,1、她说签订协议的是她丈夫与她无关;2、约好的时间是5月6日上午9点,她非要说我和中介商量好了才通知她的,要我等她下班才来收款,那我的银行凭证找谁要去啊?3、不愿意签订合同后马上审税,要拖到5月底。现在我有定金收条和首付款收条(均有卖家的签字)和补偿协议(她丈夫签字及中介签字),如果卖家拖延签订合同的时间我如何维权? 北京市

    增值税 房价 定金 营业税 举报

    提问者:shengyin8

    发布于2016-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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