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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收回问题(来自菏泽宅基地小区)

    我家有块宅基地已经用来建成房子了,我弟弟就是用它来做新婚居所的,听说村里面有人被政府收回了宅基地使用权,我们想咨询什么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会收回?

    宅基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swj19821119

    发布于20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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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anny_zung 丨Lv 6
    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虽然《土地管理法》未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按照批准的位置和面积建盖,超过两年未建成使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宅基地的,应当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超过法定标准占用宅基地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等省级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对收回多余宅基地使用权作了规定。
    +1 2010-1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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