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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赔偿等问题

    合同原文如下: 甲方将****住房一套租赁给乙方,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住房一套租给乙方,租期为壹年. 二.租金为每月****元正.按季付款.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将房屋租给他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四.租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及闭路电视的收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若有拖欠,从押金中扣除. 五.室内现有*******等家具及电器设备.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将其搬出室内或租借他人使用,若故意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租期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正.并于房屋租凭协议解除之时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需爱护周边环境卫生,退房时需保持室内卫生. 这是合同的原文.现在是这种情况: 我的租赁期还没有到一年.但是房东要把房子卖掉.房东要让我们提前搬,并把押金和我们多交的租金退给我...我也是个好说话的人,这房子我是租来自己住的.到处都能租到.所以也没有反对....但是这段时间房东老是打电话来催着搬,好像是他还很有理似的,而且在协商的过程中房东相当斤斤计较.比如说走的时候要我们出钱请人把房子打扫干净,不然在押金里面扣.还有就是他临时说的要让我搬走,我也需要几天时间找房子啊.但他要把我超出的几天时间也按照天数按比例来算钱.等等....其实这些我也觉得不是不能给.但是看他说得理直气壮的样子我就是心里面有点生气....所以我想请大家帮我看看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可以让我拿出来杀杀他的锐气啊...我也并不想让他给我什么赔偿之类的了,就想让他自己是自己理亏了说话客气些,处理事情态度好一些就行了....谢谢大家了.. 好的问题我再加分.... 问题补充:根据各位所说的,在要求违约赔偿的时候我是找原房东赔偿还是要求新任房东赔偿呢.. 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我在每次交纳租金的时候都没有让房东写收据.在这点上我将面临什么困难呢.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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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不是钉子

    发布于20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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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appy4meatball 丨Lv 4
    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主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否则应该承担赔偿等违约责任。 你的要求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已经出租的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最关键的是租赁期间没有到期,出租人不能因买卖房屋的行为要求承租人无条件搬家,更不能以没有登记为理由。 你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但费用的证据必须由你提供,根据我国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你的费用证据票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以咨询律师。不算太麻烦。 但解决问题关键要合法合理,庭外调解更好,诉讼的话钱都让法院搂去了。 先解决营业问题是实际可行的。摊上这事别上火啊 城市房屋租赁登记只是用来备案。不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生效 这里不存在“不能对抗第三人”的问题。因为他针对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你的是使用权。不存在冲突。没有对抗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他不能要求承租人搬出 没有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可以租赁合同抗辩
    +10 2008-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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