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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家里棚户区改造,宅基地属于老宅基地,现在拆迁按红本算。村里集中办了土地使用证,(红本)现在土地使用权(红本)是我父亲、一个姑姑的户口在这里但是没有房子,另外两个姑姑户口不在,爷爷去世后、办丧事之类的都是我父亲办的,姑姑他们没出钱,奶奶一直跟我父亲一起生活,请问棚户区改造我姑姑他们有权要房子吗?东西屋都是我父亲盖的!只有北屋三间是我爷爷的!后来也是我爸爸翻建的。请问我姑姑他们是分北屋这三间,还是全部财产都能分? 北京市

    土地证 棚户区改造 土地使用权 户口 举报

    提问者:iloveu7

    发布于2016-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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