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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推迟办理问题

    我是9月初提交的按揭材料,很快银行就说可以去办理贷款手续了,一个月都没有要,但是我出差了,不在南宁,开发商叫我赶快回去办贷款手续,还发了一封函件叫我几日内去办理,否则按违约处理。由于我工作忙,回不去,但是开发商不管,没过多久,也就是11月初,又第二次发函件,说叫我11月15号之前去办理贷款手续,否则按照合同补充条款,有对我更加不利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么一次性付清房款,要么解除合同并且我付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现在确实回不去啊,开发商到时真的跟我来恨的,我打官司能把我的首付要回来吗?他们的补充条款算霸王条款吗,有效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违约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喜欢夏天的味道

    发布于2016-05-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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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jojo88729 丨Lv 1
    不算霸王条款,你签字了当然有效。这是你个人的问题,回不回的的去,自己看着办,跟开发商又没什么关系,人家已经给你发了2次函件,尽了自己的义务。你若是不会去,说明这个违约金没有你现在做的事情意义大,那你就不用回去了。
    +1 2016-05-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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