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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漏水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7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定于10月30日交楼,(今天银行放款,她收齐楼款了),当时签合同时卖房的阿姨说没有维修基金的收据什么的东西,现在要交楼了,我们发现房子漏水.....(太不幸了...)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是她的责任还是我的,应该谁为漏水买单?我应该收楼吗,延期收楼的责任是谁承担?收楼后如果还是漏水又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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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吃西瓜不吃西瓜皮

    发布于2016-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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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无水五天 丨Lv 4
    确实碰到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幸的,也是很恼火的但是没办法,把实际情况跟原业主说说,两个人各自出一半,是最好的结局.人间有真情啊
    +1 2016-05-08 举报
  • 绿色衣服 丨Lv 3
    漏水只能自认倒霉。房东拿到全部的钱才给房子,一般人都这样
    +1 2016-05-08 举报
  • wzyl7g 丨Lv 2
    首先 这个问题是属于隐性的,在您确定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发现问题,二现在已经交易完毕发现房子漏水,这跟房东没太大的关系,因为现在没有法律证实房东卖房子的时候有告知的义务,费用您只能通过友好协商这件事;个人见解!
    +1 2016-05-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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